改革。在科学梳理城市公共事务及其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围绕实行大部门制、执法重心与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改革方向,科学设定、严格规范城市管理职能职责、管辖范围、体制机制、资源配置、机构编制和责任主体,切实理顺日常管理关系和管理体制,合理调整管理职能和管理机构,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和城市管理能力建设。四是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转变城市管理方式特别是执法方式。一方面,用法治机制革除粗暴执法甚至违法执法的弊病,把执法过程纳入法治轨道另一方面,建立明确的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制度和城市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使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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