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内府办发201172号【发布部门】内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816【实施日期】201108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内府办发201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川机管发〔2011〕88号)要求,做好我市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编制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努力实现2011年厉行节约目标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总结“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深入分析现状、主要矛盾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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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趋势,结合工作实际和重点,合理确定“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和相关指标,科学规划重点工程和任务,既要注重现实,也要考虑长远,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认真做好规划的审批发布和组织实施,尽快纳入整体规划体系,确保年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011年,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按《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川机管发〔2011〕88号)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实现用电、用水、用油比2010年下降不低于2的目标,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二、加快完善制度标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按《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加快制定出台公共机构节能管
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考核评价、合同能源管理、办公用房改造、用能计量、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等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标准,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开展能源审计和效益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并制定节约型机关评比标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考核力度,开展节能管理体制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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