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教案
教师姓名:徐江萍授课年级:法学2007级
授课总学时:36学时教材名称:金融法教程第二版作者:朱崇实主编出
版社:法律教育出版分社授课时间:2009年2010年第1学期
第19周
f教学进度表
章序123456
内容
周次
课时
金融法总论
1
2
金融机构法律制度(上)
12
6
金融机构法律制度(下)34
8
信贷法律制度
57
12
结算法律制度
8
4
货币法律制度
9
4
教学目的和要求:
1、熟悉金融法学的基本原理、金融法的基本制度和相关的业务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金融法律的内容,了解相关领域国外立法状况。
2、提高运用所学的金融法的知识,解决金融法律问题的能力。
重点与难点:
(一)重点
f1金融法的概念金融法基本原则的内容2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3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职能、设立、终止、接管政策性银行的职能4贷款的经营原则贷款程序储蓄存款的原则5结算原则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的范围6人民币的法律地位外汇管理
(二)难点:1金融法的调整对象2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措施3商业银行的职能、商业银行的终止、接管4贷款主体规则贷款管理制度储蓄存款的原则、管理规定5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的资格、条件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的结算程序6人民币的发行规定现金管理
教学方法:
1、通过向学生讲授原理、阐释法规与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相结合使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掌握《金融法》相关理论知识和各类金融法律制度。
2、贯彻理论学习与实际运用相结合的原则,在大纲的基本要求范围内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表现所讲授内容。
教学手段:
在教学中,广泛运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方式,提高了教学资料利用效率与教学活动效果;变口头式为网络式,提高资料共享与优化教学环境的能力。
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考试课,考核方式为考试。平时教学中任课老师应注意考勤,学生缺课达规定的旷课量以上取消考试资格。综合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来评定。
教学过程设计:
f授课时间:周次第1课次,总18课次授课内容:第一章金融法总论第一节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第二节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验();研讨(√);法律诊所();上机()教学时数:2授课方法手段:讲授法、讨论式教学法教学目的要求1、了解金融的概念,金融法基本原则的概念2、掌握金融法的概念,金融法基本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