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材样品的送
f审),门窗的翻样、供料、制作、主材及辅材的场内运输、现场搬运、安
装框扇、校正、五金件、玻璃、配件的材料安装费、周边塞口、硅胶嵌缝、
门窗四周专用发泡济嵌缝、竣工全面清扫、原材料及成品的检测试费、竣
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费、验收淋水试验费、资料编制归档费、施工人员
保险费、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申报、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
切费用,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不论以后年度材料价格的涨落,此综合平米
单价都不再做任何调整;总包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给土建承包单位。
3、本合同价为固定价,同价以外调整方法;因变更发生工程量增减的,原报
价中已包含的门窗品种按中标价清单01中的单价调整(高2米窗如局部
使用安全玻璃按实际用玻璃面积每平米调整20元,高≥2米的窗下部600
高腰头的安全玻璃已含在中标单价中,不再调整);没有的门窗品种按中
标价清单04中(扣去5的配合费)的综合单价计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将依据以下条款;
1、第一款中之价款、相应综合平米单价和合同价以外调整方法。
2、窗型图中门窗的工程量。
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之规
定与乙方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价款。
二、合同价款支付
1、窗框制作并安装到位支付合同价款的
2、窗扇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
4、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
后一次性结清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通知
进行设计、制作、安装。
第十四条确定变更价格
发生第十三条规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
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
表审批。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
一、本工程验收必须通过权威部门三性检测、塑钢门窗的喷淋试验须通过甲
方、业主、监理、质检站的验收和确认,质量验收评定过程中所发生的相
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所有相关质量、进度、安全等需要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范围内;根据工程
进度,由施工单位及时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准确齐全的质保资料、工程评定
资料、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检测资料等塑钢门窗竣工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