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及其附属设备;2公司的项目资料;第十二条员工无论什么理由申请辞职,需自书面提出辞职之日起,仍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满一个月,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员工也可以与公司协商离职日期,无论协商结果如何,必须交接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工3日者以开除论。
第十三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批准后,需依据《离职员工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员工辞退辞职,如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司有权按照《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公司保留诉诸法律程序的权利。
第十五条凡属公司正常辞职(按公司规定,作好各项工作交接)人员,工资于次月公司发放之日结清所有工资。员工离职后,即与公司解除了劳动雇用关系,公司不承担其后的任何经济关系及刑事责任关系。第十六条本制度自权。年月日起施行,公司人力资源部拥有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