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价值锚定,目前没有也不可能会标明其票面价值。因此,私人数字货币始终以法定货币来表示其市场价值,该市场价值即为1单位私人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的交换价格。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私人数字货币市场价值的波动幅度巨大,甚至在一年内出现10倍的涨幅或跌幅。由此可见,私人数字货币更像是证券市场的股票,而不是货币。我们接下来以比特币为例:
由上图可见,2012年初仅几十美元兑换1比特币,到2017年底1比特币的交易价格则逼近2万美元,在几年之内比特币已暴涨将近100倍。而自2018年开始,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1比特币交易的价格缩水10倍。价格的暴涨暴跌,使比特币无法正常发挥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反而巨额的差价倒是给投机炒作者提供了蜀贾卖药的机会。
(三)导致货币政策无效,易发经济崩溃
众所周知,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紧缩或者扩张的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逆风向调节,也就是中央银行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以及通过货币供应量来调节利率进而影响投资和整个经济以达到一定经济目标的行为11。实施货币政策的前提是货币中心化、法定化,即货币当局负责货币发行且能够控制货币。而去中心化的私人数字货币的运转是一个独立于银行系统的封闭体系,当出现问题时,央行无法用货币政策这一看得见的手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其后果就是货币传导机制失灵,破坏整个货币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现代经济学认为,货币是需求的载体,适度的通货膨胀可刺激经济增长。而私人数字货币在发明时就已确定具体数量,无法再根据经济增长的状况以及总需求的增加提供新货币,这就会出现通货紧缩,导致经济衰退,破坏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有一点,私人数字货币不存在存款创造的效果,也不存在投资收益,持币者也就不会将私人数字货币存款给银行,银行也就无法向需要资金的借款人提供贷款。这样一来,商业银行也就失去了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职能,实体经济融资的最主要途径将被切断,最终引发金融体系瓦解、经济崩溃。
(四)以货币名义发行无法律依据,系违法
当今,世界各国和地区均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在本区域内法定流通货币,所流通的货币均由法定机构发行,即货币的法定化。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元的发行权归属国会12。自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储备法案》(FederalReserveAct)以及1964年美国财政部宣布回收银元券(SilverCertificate)后13,今美元即美联储券(FederalReserveNote)的唯一法定发行机构为美联储。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没有货币发行权,美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