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子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幼儿园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幼儿园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幼儿园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兼)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幼儿园所属范围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由教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等。
第五条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应有一名负责人负责幼儿园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义务消防安全员协助其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六条幼儿园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灭火器、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园区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幼儿园实行防火责任制。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f(1)对幼儿园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支持、配合地方防火安全相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幼儿园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5)教职工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