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GF20070211
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f说
明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监理水平,保障监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际,水利部组织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为体现合同文本名称与其适用范围和相关内容的协调一致,本次修订将原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改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本次修订着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委托人、监理人职责和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修订后的《合同文本》将有利于规范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不准确等原因产生合同纠纷。《合同文本》包括“监理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四个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规定必须实行施工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应当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参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时,“监理合同书”应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平等协商一致后签署;“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一个有机整体,“通用合同条款”不得修改,“专用合同条款”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特定条件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具体说明,应根据工程监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附件”所列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时参考。
f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监理人: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南沙区榄核镇双亦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南沙
区榄核镇双亦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工程监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沙区榄核镇双亦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2、建设地点:广州市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328826万元5、工期: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南沙区榄核镇双亦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该项目包括双亦涌堤岸整治和河道清淤,其中堤岸整治长度2500米,桩号为K0000K2500;河道清淤3360米,桩号为K0000K3360;重建暗窦24座;新建管养房10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