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广东经济的需要,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和优势,填补人才紧缺空白,培养国家急需的艺术设计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从事艺术设计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二、学历的层次和规格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水平相一致,专业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平面艺术设计”方向总学分不低于72学分,“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总学分不低于71学分。本专业课程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同时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考
f核)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华南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立足于设计、艺术、工程相结合,能应用本专业知识在建筑设计部门、装饰设计单位、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从事各项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研究和开发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四、考试课程与学分(专业代码:B050437)
类型序号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10011012013课程代码03708037090069400695092330571209235087170923600713055460469310418课程名称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3DMAX)艺术设计基础设计原理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编排设计字体设计系列书籍装祯设计网页设计VI设计学分2433633644543类型必考必考必考必考必考必考必考必考必考必考必考必考必考考试方式笔试笔试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实践考核笔试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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