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管理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系统内各单位为一方主体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第四条各单位的法律机构是合同的归口管理机构,合同承办机构、财务机构、审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按各自职责管理合同。法律机构是指公司本部法律事务中心及所属各单位独立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所在的机构。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归档、授权委托、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管理。第六条公司负责审查的合同包括:1、公司本部的各类合同;2、凡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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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公司所属单位签订的下列合同:(1)合同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2)利用外资合同;(3)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租赁经营合同;(4)重大供用电合同;(5)担保合同;(6)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7)重大投资合同;(8)公司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合同。4、凡经公司审定的合同,如进行修改、补充,须重新履行审查程序。第七条各单位应逐步实行合同信息自动化管理。第八条公司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审查、备案等方式管理所辖单位的合同。第九条合同管理实行部门承办制度、审查会签制度、重大合同送审、备案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条合同归口管理机构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监督、考核。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有关机构按其工作分工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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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第十一条法律机构作为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履行以下管理职
责:1、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2、依本办法规定审查合同;3、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及招投标活动;4、负责办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5、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6、负责合同的编号、汇总和重大合同的备案工作;7、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8、协助合同争议的解决;9、负责制定(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与发布合同示范文本;10、对合同管理、承办人员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第十二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担具体合同签订任务的业务
机构为合同承办机构。合同承办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