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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文件
苏卫监督〔2006〕6号
关于印发《二○○六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园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现将《二○○六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在具体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我局监督处联系。
附件:二○○六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苏州市卫生局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省卫生厅,各市、区卫生监督所(卫生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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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
二○○六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的要求,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加快全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明确职能,强化监管,加强卫生监督机构、队伍与能力建设,突出重点,依法加强公共卫生秩序监管依法监督医疗卫生行业执业行为,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推动全市卫生监督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39号),制定全市卫生监督体系发展建设“十一五”规划;争取卫生监督员队伍参照公务员管理。(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按照《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新修订的《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三)强化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完成市级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并运行市级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数据处理交换中心;继续改善市(县)、区监督执法办案条件和技术手段,加强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督执法信息收集、处理和报告能力,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综合执法能力。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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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卫生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监督内务和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实施稽查管理;进一步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与教育。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扩大社会宣传;认真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周(日)活动,定期发布卫生监督信息和预警信息;广泛宣传卫生监督职责、卫生法律法规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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