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重庆涪丰石高速公路项目协作队伍考核评价办法协作队伍考核评价办法评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协作队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协作队伍考核评价工作,引导协作队伍进行有序竞争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涪丰石高速公路绿化交安项目所属协
作队伍的考核评价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协作队伍考核评价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项目部对协作队伍进行考核评价应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项目部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形成考核评价记录。第四条项目合约部是协作队伍考核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具体组织项目部对劳务协作队伍考核评价工作;2、负责汇总、统计协作队伍考核评价资料,负责建立所有协作队伍的考核评价档案,并定期向公司上报协作队伍的考核评价情况。第五条项目部对协作队伍的考核评价工作要严肃、客观、全面、公正,接受公司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评价内容和方法
f第六条项目部每季度对协作队伍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并于下季度首月10号之前向公司报送考核评价情况。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第七条对协作队伍的考核评价主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具体内
容见附表《协作队伍考核评价表》)1、人员设备(10分)2、工程进度(20分)3、工程质量(30分)4、安全生产(10分)5、文明施工(10分)6、现场协作(20分)第八条考核评价结论分三级:A级优良协作队伍、B级一般协作队伍、C级不合格协作队伍三个等级,考核评价结论定级的分数界定如下:A级: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B级:得分在60分~85分之间不含85分;C级: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第九条当协作队伍发生以下行为时,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评价结
论直接认定为C级:1、因协作队伍原因造成或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2、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对项目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3、与项目部或公司发生诉讼案件的;
f4、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上访或新闻媒体曝光后果的,对公司和项目部造成负面影响的;5、以单价低或其他理由擅自停工、阻工、威胁项目管理人员,干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的;6、擅自再次转包和分包的;7、给项目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其它行为。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f附表:
工程项目名称协作队伍名称主要承包范围
协作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