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包括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周边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出租房、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和学校门前威胁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隐患等。(二)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用电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三)对学校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供电设施、体育场地、体育设施等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品存放管理,以及实验室、教学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四)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卫生、餐饮设施、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小卖部(非寄宿制学校不得设小卖部)是否经营“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以及超范围经营等。五、时间安排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行动从2013年3月4日开始,
f至3月末结束。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一)自查阶段(3月4日至3月15日)。各中小学校
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建立台帐,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整改,以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联合检查阶段(3月18日至3月末)。区综治办将联合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等部门,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具体工作安排:
1、3月18日上午9时,由区综治办牵头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
2、3月19日至3月21日,检查区属14所中小学校。3、3月22日至3月25日,检查市政府、市妇联两所公办幼儿园和7所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4、3月26日至3月27日,检查属地管理的市一中、市职教中心、市特教中心、师范附小、市卫校、市林校、黑大分校。5、3月28日至3月末,检查区内无办学许可的45所民办幼儿园。检查用车由区政府办统一安排。六、检查方式(一)听取汇报。听取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
f(二)实地检查。根据各校自检情况现场检查。(三)随机走访。随机走访学生和家长,了解实际情况。(四)查看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查看学校周边环境、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等全面排查整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