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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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分公司的财务工作,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资金往来及使用的
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加盟方式加盟如春公司的所有分公司。
三,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按财政部《施工企业会
计制度》规定设置帐本及会计科目。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
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3,及时掌握国家及地方各种财税政策、遵纪守法,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好
报表并向税务等有关部门报送。4,分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必须归档进行保
管。未经总公司同意不得擅自销毁。
5,分公司财务人员至少设置两人。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并在
总公司备案。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办理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同时书面通知总公司财务部门。
6,依据财务管理政策,组织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围绕分公
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调配资金,促进分公司的发展壮大。
7,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核定原始凭证、编制会计记帐凭证,做
到原始凭证合法合规,记帐凭证会计科目运用准确。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金额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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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8,分公司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9,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四,帐务处理细则1,根据分公司自身的特点制定分公司的“财务报销管理规定”“银行帐户管理规定”。2,每月15号前将上月的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银行对帐单及会计科目余额表、工程合同汇总表等上报总公司财务。3,分公司与总公司往来帐目,每个月30日前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4,分公司成立后,需将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正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印签卡、税种核定单(国、地税)、税务管理分局地址、联系电话交总公司财务部存档。5,应按加盟协议规定如期上交加盟管理费,满一年后15日内收取第二年的加盟费用;分公司满二年后收取第三年的加盟费。遇期不缴纳按日加收1滞纳金。6,分公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