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县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学生家长和学生商议签订本责任书。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身保护能力。二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三班主任在平时要加强寝室教室运动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班主任应与学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级安全制度。五家长是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六家长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七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八学生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九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学生和家长负责。十当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f十一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十二本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班主任家长学生都要签名,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学校(盖章):班主任:家长:学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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