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团建项目不超过登峰计划总数的30。除团建项目外,申报登峰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具备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条件。(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4)训练计划项目要求参照登峰计划项目,学校不再单独对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立项资助。未申报平台项目或平台项目未获立项的,训练计划项目则作为学院项目进行立项。(5)平台项目应该是面向一个专业或多个专业群开放共享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平台,能够提供学生学习实践所需的场地和仪器设备,同时包含一定数量的训练项目。
f3.申报程序(1)申请者填写各类项目对应申报书,于3月13日前交到所在学院团委。(2)各学院团委收集申报书,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项目具有的科学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论证并做出基本评价,确定申请学校资助的项目,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3月20日前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训练项目由各学院自行评审立项,上报汇总表,其余材料需留档备查。申请学校资助的登峰计划项目每个学院最多不超过5项。跨学院的学生科研项目由第一申请者(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基本评价。4专家评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对项目申请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后,邀请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由专家组对申报项目所能预见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学术价值及将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资助项目及金额。5立项通知学校下达立项通知。通过评审的项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合同书》,项目管理严格按项目合同书执行。三、项目资助1获准立项的登峰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发明制作类项目每项资助2000100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每项资助10003000元;平台项目:每项资助500020000元。2资助经费的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运作本身,不得用于项目人员津贴、招待、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不得挪作它用。学生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国内调查研究费用、文具费、购买元器件、仪器设备的费用、实验费、材料费、计算机使用费、印刷费、论文出版费、专利申请费、图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