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税制改革的一些思考
中国的税收制度,从改革开放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结构逐步合理,杠杆运用纯熟,既保证了财政需要,又有效调节了经济的健康运行。1994年我国进行了全面的、结构性的税制改革。改革后我国的税制由37个税种缩减到目前的22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因此,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近一两年来,我国税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可以说是进入了新一轮改革的周期,未来中国的税制将在立法、种类、分配比例等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就我一个最基层的税务干部而言,也对我国税制的改革存在着一些初步的,粗浅的想法,不管正确与否,都非常高兴能和所有人分享。我的核心观点是,税制改革,要兼具这样几个词语,“公平、合理、高效”。以下就来一一阐述。一、公平何谓“公平”,我想每个人就税制上来说都有自己想象的公平,那我这里想谈的其实是两方面的公平。一是对待所有纳税人而言,一致公平。就我所看到的目前的税制而言,我认为可能存在“劫富济贫”的现象,简单来说就是扶持中小企业,对大企业就多征收一些税,可能出发点是好的,毕
1
f竟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但究竟是不是应该这样操作?就公平这个角度来说,我个人是持保留态度的,我可能崇尚的是绝对的公平,当然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一碗水要端平也是非常困难的,但理论上来说,公平就是应该绝对的公平,所以我认为在设置税制的时候就不要去考虑扶持不扶持的问题了,而应该面向所有纳税人一致公平,该怎样就怎样,一是一、二是二,把规则要定好,不能为了扶持个中小企业就破坏一点规则,再为了什么原因再破坏一点规则,那这种规则不要也罢,这就是我想说的第一个公平。那么二呢,就是在税种分配比例上,中央和各个地方的公平。我们现在的税种大部分都是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各拿一部分,但正是因为这种共享税的存在,我觉得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就开始扯皮,当权者可能考虑的就是怎样让自身的利益更丰厚一些,而不是其他的一些问题。我觉得如果真是我想象的这样的话,那似乎之于税收而言就有点本末倒置,因为税收的根本应该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利益应该是不挂钩的。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我们上海每年都收很多税,占用的是上海的各方面资源,人也好,物也好等等,但每年上海得到的共享这块其实是不到50的,就是说上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