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部门审批的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经社保中心业务人员复核后,予以办理补缴业务并与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进行核对,参保单位持核对并签字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到同级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三)办理参保人员减少1、参保人员在本市内转移减少或停止缴费:指由本单位调出,转人其他单位或因各种原因停止缴费的正常缴费人员(如暂时无单位接收、失业人员等)。(1)、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3)、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社保中心根据减少原因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2参保人员跨省市调动(转往外省)(1)、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失(表五)(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3)、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并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及帐户的记录予以封(转往外省需根据相关政策到财务窗口转移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本息)。3、发生工伤14级的参保人员减少:指发生工伤14级的参保人员只做失业保险减少的正常缴费人员。(1)、所需材料:《工伤证》。(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4)、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经社保中心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失业保险减少手续。4、办理参保人员一次性领取减少指农民工解除合同、缴费人员转外籍(户口证明)、缴费人员死亡、已达到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退休金的缴费人员等。(1)办理所需材料:、农民工一次性领取申请书、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死亡证明(办理死亡);(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4)、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单位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
f即时填报《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