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道是一种难治的职业病。“从2004年8月到2007年10月,我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打工,车间里有很多粉尘。”张海超说,被医院诊断为“尘肺”后,他就怀疑是在公司打工期间得的这个病。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位于张海超家不远处的新密市曲梁乡境内,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但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各大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做了肺切片检查,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且前提是要用人单位出具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多种证明。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在此过程中张海超也了解到,早在2007年1月振东公司为职工安排的体检中,他的肺已经出现了问题,体检医院新密市防疫站曾下过复查通知,但他本人却一直没有收到。张海超认为企业私自扣押复查通知,影响了自己的早期治疗。对此,振东公司一位负责人承认复查通知书确实未送达张海超本人,解释的原因是:“当时单位办公楼搬迁,场面比较乱,把复查通知弄丢了。”2009年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不是尘肺病,建议按照肺结核进行治疗。张海超无法接受这一诊断结果,他把多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拿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医生,但没有得到认同。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又遇到了困难。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张海超如对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论不服,还可以申请鉴定以及再鉴定,申请对象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