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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关于申报201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大社保工作中心、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富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就申报201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11年底已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申报范围:及职工,各单位应申报缴费工资的人员为截止2011年12月的参保职工。二、工资依据:各参保单位须如实、准确、及时地申报本单位职工资依据:工2011年度工资收入总额。职工工资性收入填报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三、申报步骤申报步骤1、未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的企业在申报期内携带U盘,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登记科办事窗口拷取本企业职工《2012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填写申报基数。表内基础信息不得擅自更改,否则申报数据无法接收。确需更改的,在缴费工资申报后,由企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参保登记科作相应修改。已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的企业,可直接在“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操作。2、未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的企业申报基数填写完毕后,需将电子数据打印出并加盖企业公章,在3月25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数据一并上报市社保中心。已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的企业,将申报数据打印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社保中心。
f3、企业上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应得到职工本人确认,或在单位内部张榜公布,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四、核定确认:申报工作结束后,市社保中心根据各参保单位申核定确认:确认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核定2012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申报或核定的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十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确定)。五、启用月份:2012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启用时间为启用月份: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的次月。六、其它:其它:1、缴费基数申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3月25日,逾期未申报的单位,其职工统一按上年末的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核定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缴费工资是用于计发参保职工养老、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参数,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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