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初探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今年又是按照新税法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第一年。随着新税法的实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和方法发生了很大变化,财会人员要研究新税法,改变旧思路,以达到合理避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之目的,可见,随着新税法的实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就成为一个备受中小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小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结合实务经验,对于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有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否构成纳税人,有着不同的结果。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会对企业所得税负产生影响。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子公司盈利,母公司亏损,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造成盈亏不能相抵多交企业所得税的结果,若子公司亏损,母公司盈利,也不能盈亏相抵。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将其利润并入母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盈亏相抵的作用,能降低总公司整体的税负。因此,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要考虑好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做好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决定是设立子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创业初期有限的收入不足抵减大量的支出的企业一般应设为分公司,而能够迅速实现盈利的企业一般应设为法人,另外,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下,还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及时合理的列支费用支出及时合理的列支费用支出主要表现在费用的列支标准、列支期间、列支数额、扣除限额等方面,具体来讲,进行费用列支应注意以下几点:1发生商品购销行为要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企业发生购入商品行为,却没有取得发票,只是以白条或其它无效的凭证人账。在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下所发生的此项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费用支出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例如:企业在酒店招待客人的费用支出,只有收据而没有索取发票,则用收据列支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在酒店招待客人的费用支出,入账的发票是国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则因为酒店应当使用地税局监制的发票而不得税前扣除;企业销售货物时发生的运费支出,没有向运输业主索要运费发票,失去了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条件。另外根据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日常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