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第三章引用文件第三条国发〔201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四章术语、定义第四条领导:是指公司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第五条现场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公司所有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第六条值班:是指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第五章职责第七条安全保卫组负责制订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第八条安委会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
f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第九条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三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四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五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特别险情时,可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第六章工作程序第十条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一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工作时段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二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节假日9时17时,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三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一安全保卫组负责节假日前编制完成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经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送安委会备案。
f二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三安全保卫组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四领导带班必须在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五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
六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请假,并由安全保卫组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七当班领导必须严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