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一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染,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f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第十二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三审查认定
第十三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对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暂停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f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