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原材料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保证交易的可靠有效,降低采购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公
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外协加工、设备及备件、模具、办公用品等采购。第三条权责划分。1.采购人员负责合同条款的商讨、草拟和合同的履行跟踪。2.生产部、质量管理人员、技术部和财务部参与合同条款的公审。3.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合同签订的批准。4.财务部负责合同资金的准备与结算5、行政部负责合同原件的保管。
第二章合同拟定、审批和签署第四条合同拟订。1.合同拟订必须在进行供应商调查和询价、比价的基础上进行。2.采购人员应根据对方资信情况,起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采购合同。第五条合同必要条款。1.交货地点、方式。2.交货期。3.产品包装要求。4.规格、特性指标含量。对于有特殊品质要求或内在性能较为复杂的原料和设备,如
设备、非标准件、原料的特殊性要求等,应做详细要求,必要时签订技术指标含量必备协议书。
5.验收。(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期、如数、保质于指定地点交货。(2)供应商供应的货品必须为完好合格品。
f(3)验收工作由质检部人员完成,供应商可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但对公司的最终判决不得持有异议。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可将抽样方式、样品试验、判定基准与对方沟通清楚。并且可以邀请供应商参加抽样和检验。
6.标识要求。对不同批号混用可能导致品质问题或带来生产不便的货品如布料或易于混淆的货品,应要求明确标识,以便进行区分管理。7.不合格品处理。(1)不合格品应由供应商取回,并由企业另定期限补齐。(2)鉴别不合格品时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公司降低验收水准接受供应商的货品时,货款应酌情折让。(4)因货品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负担。8.保密条款。供应商不得泄露集团订购物品或估价的材料规格、设备型号、数量、货物及其他业务机密。9.付款方式。(1)货款支付结算采用货到后每月按特定时间段按比例付款的方式;(2)如采取付定金,货到付验收合格在一个月后付的方式,原则上定金不超过,最后一笔款在原材料使用后的下个月支付。(3)款到发货的方式应尽量避免,不得已时也应以此为条件争取折扣。第六条合同审批。1.针对大的供应合同或资金较高的供应合同,采购人员将拟订的合同初稿交相关部门审核并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