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风动工具管理规定
一、范围
采掘修工作面所用的专用风动工具是指风动工具风镐、风煤钻、凿岩机、气动锚杆钻机、气动手持式钻机、矿用锚索张拉机具、锚杆切断机、各类风泵、风动扳手锚喷质量检查工具扭矩扳手、锚杆拉力计等。专用工具使用周期原则上为一个月。
二、职责
一全矿风动工具统一由设备材料管理部具体管理具体包括选型、维修、领用、考核、监督使用和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风动工具全年指标为200万元不含成套新设备费用由设备材料管理部风动工具维修车间承包并负责对矿在籍的专用工具建账及考核奖罚实时掌握风动工具总量、维修、报废量等情况。
二经营管理部负责专用工具年度指标的下达并进行奖罚兑现工作。
三、领用
一专用工具按定额配置。矿根据工程量对采、掘、修等单位进行总量定额配置超定额领用其费用计入本单位材料消耗。
二使用单位领用新工具或超定额领用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分管领导签字、经管部签章后到设备材料管理部风动工具维修车间编号后发放。
三设备材料管理部对专用工具进行统一编号、集中保管统一发放。做好各类工具的使用管理台帐。非首次配置使用的工具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四风动工具使用超过规定年限或一次修复费用超过设备价值80以上的设备材料管理部可提出申请报废由设备鉴定小组鉴定后方可报废。
f五领用成套新工具时必须由分管矿领导签字、经营管理部审核、设备材料管理部部长签字、风动工具维修车间按交旧领新的原则方可发放。
四、专用风动工具的维修
1、须维修的风动工具升井后清理干净、由经营管理部、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共同对维修对象进行修前鉴定。确定维修内容详细填写、签证“维修报告单”。“维修报告单”一式四联参与验收单位共同签字后以此确定维修所需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并各持一联。
2、维修过程中送修单位、经营管理部应安排人员对所维修的风动工具进行动态监督和检查以确认维修的内容保证维修的质量。凡发现因野蛮使用、丢失零部件及人为损坏的如机壳碎裂、用锤砸坏缸体或零部件、用油不当等维修单位和送修单位对其现场进行鉴定确定后对责任人除按配件的原价开票处罚价格见表七应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并上网全矿通报。
3、维修结束后由经营管理部、维修单位、送修单位验收人员按检修标准严格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风动工具填写签证“竣工验收记录”办理验收入库、结算、划转费用、审批领用手续。否则经营管理部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