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清算会计破产清算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分支。它是以现有的各种会计方破产清算会计法为基础,以破产法律制度为依据,反映和监督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各种会计事项,对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净资产、破产损益等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种程序和方法。
破产清算会计的对象1破产清算会计的对象1破产清算会计的对象是破产企业在清算期间的资金运动。与财务会计相比其资金运动具有一次性、终极化的特性。企业在和解整期间如整顿良好则企业资金运动呈良性循环与周转如整顿无效则企业转入破产清算。在此过程中清算组变现财产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在资金形态上逐渐灭失固定资金、储备资金、成品资金等形态的并存与继起性实现所有非货币资金向货币资金的转化时间的继起性被中断这种资金流动呈单向、一次、终极性。
破产清算会计要素1破产清算会计要素1《企业会计准则》中确定的六要素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要素破产清算会计依然适用因为它们是偿债和清算损益确认时必将涉及的内容而清算的目的就是为了偿债。正常的收入、费用、利润则完全废弃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算收入、清算支出、清算损益三要素这是因为企业在终止经营条件下不需要再核算经营期的经营成果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基础已失去且无必要。资产是指破产企业所有并现实控制的能带来清偿能力且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财、债权和其它权利。负债是破产企业承担的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就是所有者权益其值小于零时意味着资不抵债进入事实的破产状态。进入清算状态后资产不再按流动性区分而只区分为货币形态资产和非货币形态资产所有债务都需清偿也不再按流动性分类清偿债务与交纳税收之后如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将是所有者权益实现最后一次分配。清算收入是从总体上反映破产企业偿债能力状况的主要包括清算初期企业的货币资金清算期间资产变现收入、收回债权及对外投资收入直接偿债的资产价值等清算支出是从总体上反映企业的负债规模、结构和偿债顺序、数量等主要包括清算费用、清算损失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交纳应交未交税金、偿债等。清算损益表现的是前二者之差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对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及清算净收益等进行反映。
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2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2
f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与传统会计有一定的差异。传统会计的会计原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