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要加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提升“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
f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依法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大力宣传社会保障、慈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工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大力宣传与信教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房屋征收、税收、房地产、建筑、出版、文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权益保障工作,引导宗教界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四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宗教工作历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整个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的头等大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中央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宗教工作扎实开展。五要大力宣传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大范围、高密度、多层次地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扩大条例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加大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使条例确定的基本制度和精神入脑入心。根据新
f修订的条例,国家宗教局要修改和制定相关的部门规章,地方宗教工作部门要推动本地人大、政府修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做好与条例的配套衔接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在外国人比较多的城市,主动向外国人宣传,引导其自觉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