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文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文件精神,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本办法与现行2000定额、2004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二、取消《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SGD22000、《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SGD32000、《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SGD42000中“水平防护架”1D0024、2G0012、(3A0216、4D0010)、垂直防护架”1D0025、2G0013、3A0217、4D0011)、“(“建筑物垂直封闭”(1D0026、2G0014、4D0012)定额项目。取消2000定额中“施工单位离基地25km以外施工时,临时设施费增加20”的规定。取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F册“措施项目”中“水平防护架”(FB0185、FD0253)、“垂直防护架”(FB0186、FD0254)、“建筑物垂直封闭”(FB0187)清单计价定额项目。三、本办法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原我厅印发的《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文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发2005143号)同时废止。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