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罗义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云南省盐津县人,家住云南省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一医院住院治疗,身份证号码:××是江西嘉业建设集团公司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服务区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职工。联系电话×××××。代理申请人:马宗艳(罗义奎之妻),籍贯、住址同上,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一医院陪护申请人,身份证号码:XXXXXX。由于申请人罗义奎受伤治疗至今三个多月仍然处于神志不清状态,因此申请书由其妻马宗艳代为提请。联系电话:186。被申请人: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县练塘镇莲塘大道739号,联系电话:0791。法定代表人:曾保金,总经理。被申请人: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服务区科技研发中心工程项目部,地址:暂住山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联系电话XXX法定委托代理人:尹兵(副经理)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12年5月X日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服务区科技研发中心工程项目实施职工,于2012年×月进入该公司,在钢筋配料班组负责×钢筋加工工作,公司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书。在2012年5月×日上午上班期×间,被一号塔吊转运钢筋时掉下一根1米多长的钢筋砸伤头部,致使申请人头部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该公司工地职工王保雪、陶善银、王道胜三人及时用私车送至就近的淮南市XX医院抢救,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三个余月,×仍处于神智不清状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虽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书,但申请人与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服务区科技研发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部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故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没有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特向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呈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罗义奎代理申请人:马宗艳2012年9月8日附件:1、公司项目部安排申请人的工种,详见项目部制作的钢筋配料单原件(任取6份)。2、考勤表复印件1份(考勤属于分工种记录)。3、身份证复印件2份。4、户口薄复印件1份。5、医院。。。。。。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