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
公务员制度西方又叫文官制度。它是国家管理公务员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规章制度。西方文官制度最早产生于英国后在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家实行。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采用了这种制度第三世界一些国家已经和正在采用这种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1870年自英国起源以来已有130年的历史了多少年来推行该制度的各国实践已证明它是一套科学的政府官员管理制度。但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有着深刻的资本主义烙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试点工作从1988年开始至今已深深扎根于中国这块土地上有10余年了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同时要了解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联系和区别知已知彼才有利于从我国的国情和传统出发正确地借鉴和吸收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科学成份使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日臻完善。
一、在公务员的范围划分方面西方各国和我国是不同的
在西方各国凡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公共团体中从事公务者都是公务员。也就是说西方国家公务员范围的划分是比较宽的。我国的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非政府组成人员还包括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组成人员如国家专利局、税务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以说在我国对公务员范围划分是比较严格的。
二、从权利和义务上看我国和西方公务员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显著区别
我国和西方国家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共同点体现于都规定公务员要依法行事忠于职守为大众服务遵守纪律不得经商不得参加与本部门有关的赢利活动不得兼职等等。而其差别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西方各国强调地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一般仅限于服务的地区范围而在我国所有的公务员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都是相同的根本不受服务地区的范围限制其次西方各国强调公务员“政治中立”不介于政党活动即为文官工作不受党派斗争的影响如各国公务员法都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政党的竞选活动和支持竞选的募捐活动不得担任由选举和政治任命产生的公职不得接受政治捐款等等。规定“政治中立”的目的是为了在多党竞争的政治环境中避免“政党分赃制”造成的工作混乱和官员队伍的动荡不稳从而使业务类公务员不卷入政治斗争以保证政府各项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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