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业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保证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视频会议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会议开支的一种好方式,各单位应积极利用农业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组织讲座、开展培训等,充分发挥其效能。第三条厅信息中心负责全省农业视频会议的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各市农业部门要确定本地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保障单位,并明确两名以上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技术操作和设备维护工作。第四条各市农业部门按照省厅要求对视频会议室进行改造,并服从厅里安排,确保每次视频会议如期举行。第五条为避免与农业部视频会议时间冲突,保证会议质量,以厅名义或以厅处室名义召开视频会议,会议承办处室一般应提前5个以上工作日,与厅信息中心商定会议召开时间。视频会议通知,应与厅信息中心会签。通知印发后,会议承办处室抄送一份到厅信息中心。第六条视频会议参加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会议承办处室负责,厅信息中心负责与各市视频会议技术保障单位的协调工作。第七条为保证视频会议效果,视频会议至少有一天的联调时间。第八条会前准备注意事项:(一)主会场管理单位应在各分会场开始准备前检查和调整会议室灯光、音响状态,进入值机状态。(二)各参会单位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根据会议通知中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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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调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准时参加联调。联调时,各系统管理员应按照《视频会议系统操作规范》中的相关要求,逐项检查系统状况。(三)会议开始前1小时,各参会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应到达工作岗位开始值机。(四)如召开紧急会议,各参会单位系统管理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视频会议设备现场参加联调,保证系统尽快进入正常运行状态,并应在联调后立即开始值机。第九条会议期间注意事项:(一)各参会单位应在会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本单位的名称标牌,主要领导要设置桌签,重要会议还应在会场悬挂会标(会标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制作),标牌、桌签及会标应保证图像清晰;(二)各单位应确保会议期间会议室的灯光、音响状况良好;(三)系统管理员应坚守岗位,确保电话联络畅通,随叫随应;(四)系统管理员应随时关注摄像头位置,防止偏转、移动或摄入不应有画面;(五)不得随意播放与会议无关的音视频信息;(六)各分会场不发言时,应将话筒调至静音状态;(七)参会人员应严肃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