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领导和规范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依据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第三条任何公民和单位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镇政府成立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主管副镇长任总指挥,镇经联委、各居委会、镇教育辅导站、镇畜牧兽医站、镇卫生院、镇农技农经战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具体职责是: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规则、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f负责领导、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必要时,统一组织协调当地民兵参加事故救援;
督查事故发生地区各部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及时将事故动态及救援情况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提出启动或终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
第五条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贯彻镇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实施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督促指导事故发生地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蔓延扩大,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
提出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的具体意见;
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组织编制和修订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收集、整理和汇总各部门及事故发生地辖区内的应急处
f理信息,向镇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其它任务。第六条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县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镇教育辅导站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镇民政办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