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伊斯兰教和佛教、道教的比较研究详细内容在17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前的150年中,与云南回族社会经济和文化高度发展相适应,云南伊斯兰教学术水平也提高到一个崭新阶段。这时期的云南伊斯兰教文化在历史上达到空前的鼎盛状态,大量的伊斯兰教著述在云南刊行。好几位云南回回学者在他们的宗教著述中显示了以理性判断的态度来理解中国社会中除伊斯兰教以外的其他宗教。与云南回回知识界中出现的伊斯兰教文化适应于华夏文化的潮流相平行,在普通回回老百姓的实际生活中早就出现了伊斯兰教和中国宗教之间互补和吸纳的联系。后者为前者奠定了基础,前者为后者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指定了正确方向。在回回社团生活中提倡和实践伊斯兰教的同时,回回宗教学者也竭诚致力于以理性的倾向客观地评价与他们和平共处的其他宗教。有些回回人士认为:“人分万教同一理,地殊千域共一天。万古生活同一气,理气三才出一天。教道原是古人设,各家后裔随祖先。”他们思忖道,各派争执的焦点在于每个学派坚持“自以为正人皆邪,不察谁正谁是偏”1。因此宗教学派们为成见和传统所拘泥。它们像儒、墨、释、道那样行事,但事实上,它们“杂而无归,语以真一之理,则曰‘吾人自有当行之道,忠孝节义是也’”。虽然真理就在跟前,可人们并不知晓2。这些回回人士认为,各种宗教中的主要观念和理念只不过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出来罢了。比如,道家中所谓的“秉性”和“灵”所指的就是“道”,但是在佛教中是“佛”,在儒教中是“儒”即知识等等337。“东海西海之圣人,虽心同道合,但各有专任,彼此不相侵乱。如国家钦臣,各司其事。”467如果不同的宗教错误理解了它们的专门信仰作为本质上的特征差别,它们将相互争吵,各不相让,那么它们就永远不会达成和平,其后果就像“世乱民危,国无共主”。“有识者决不以一方之尊而当天下之至尊也”3。在强调不同信仰之间的对话和主张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的同时,云南回回教职人员经常以中国宗教的术语解释伊斯兰教,试图将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尤其是儒家传统作调和。下面,我们根据零星收集到的清真寺出版印刷的伊斯兰教著述,经仔细阅读,并将清季云南穆斯林学者在对伊斯兰教与佛教和道教的比较研究方面所阐述的观点作分别介绍和评述。一、伊斯兰教和佛教1前定回回穆斯林相信人的命运由真主安拉所决定。人们在生活中的不同命运是由“天”所安排的。如果某人过度地享受了神圣前定规定的名分,灾难将降落到他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