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订内情
“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尊重每个人的土地权益,让大家都能够有一份拥有土地的基本机会和权利,如果你有了土地,应该受到合法的保护”文《望》新闻周刊记者唐敏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条例》)修改涉及的土地问题,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的对话,是从香港高铁开始的。“一群自称为80后的香港年轻人,用苦行的方式反对兴建高铁”,围绕高铁不同意见人群所进行的意见博弈,在邹晓云看来,对正在进行中的《拆迁条例》的修改,具有借鉴意义。紧锣密鼓修订中的《拆迁条例》,随着专家学者和媒体关注、参与的力度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相关土地问题被提了出来。最突出的是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除了“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等情况外,“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也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在农村集体土地拆迁问题中,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据悉,已经上交到国务院法制办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征地范围的表述是“城市规划圈内的可以征用,而城市规划圈外的符合公共利益的才可以征用”。鉴于城市规划圈在不断扩大的事实以及趋势,邹晓云指出,这一修订实际上扩大了征地范围。一些专家学者对此也提出质疑。正因为此,全国人大对《土地管理法》的修订采取了谨慎态度,这一修订草案并没有纳入今春两会的讨论议题。征地范围扩大之虞“原来城市中集体建设用地是可以存在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城市规划圈内的可以征用’的做法,实际上扩大了可征地的范围,例如深圳就进行了城市土地国有化的改革”,邹晓云说。据国土部门介绍,实行了二十多年的《土地管理法》的此次修改,2008年12月启动,自主要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的内容,《物权法》将确定的土地权利、土地利用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充实到《土地管理法》中。“但是,对征地来说,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精神应该是要逐步缩小征地范围”,邹晓云对送审稿为何作出有可能扩大征地范围的修订,揣测指出,“可能管理部门从土地管理本身的效率出发,‘城市规划圈内的可以征用’这样从工作的角度来看,征地会简单一些。”国土管理部门将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订,界定为坚持耕地保护为核心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前提下的一次全面修改,将建立最严格耕地保护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