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流程图
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主诊医生填写“转诊告知单”
收费处录入转信息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准
中心是否同意转诊
不予办理社保转诊
盖业务专用章后将“转诊告知单”第一联交参保人
参保人转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就医
参保人就医后在就诊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现场报销手续
持“转诊告知单”第一联、门诊处方、身份证、社保卡等
备注:转诊及急诊医疗费报销手续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或按规定转诊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内定点医院本部门诊部就医的,凭本人社保卡、身份证、门诊处方、转诊单等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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