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并为其他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探索出了一条国家注资、处置不良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择机上市等行之有效的途径。
这次成功探索,正是在肖钢担任中国银行董事长期间完成的。“肖钢作为董事长,只在公司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上表态,日常管理工作由别人做。这反映出中国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很好。”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的费东亮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中国银行聘请了国际专才但任独立董事,决策很专业,也比较规范和透明。日常行政、业务、财务管理工作由管理层决策,具体事情是行长组织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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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肖钢在中国银行期间,大力推进了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他在《扎实推进国际一流银行建设》一文中指出,经过改革,中国银行打破“官本位”已建立起多元化的职位体系,拓宽各类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打破“终身制”建立竞争性的聘用制度和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打破“大锅饭”以岗位价值为核心,建立起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与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重视完善立法和有效监管
2012年4月22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举办系列形势报告会。肖钢作了题为《推进银行综合化经营》的演讲。
他在报告中指出,全球金融业在经历了二十世纪的分业经营之后,走向了综合经营。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合适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综合经营取得成功的基础,完善的法律框架是开展综合经营的前提,全面有效的监管是综合经营持续深入推进的保障。
肖钢建议我国抓紧起草《金融控股公司法》由市场主体在法律的指引下自主选择综合经营之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系,避免监管缺位,切实防范风险。
肖钢的立法经历不止一次。1998年10月至2003年3月,肖钢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长期分管信托业务,是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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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员。在此期间,我国为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允许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据知情人向记者披露,肖钢在汽车信贷市场开放问题上,一直持加速开放的观点。在其主持的并由各商业银行参加的《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讨论会议上,他再三强调汽车贷款期限要长一些,利率可适当下浮,车型也可放宽一点等等。
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毕业于原湖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的肖钢,对法学有着深刻的认知,这与他研究生攻读法律专业不无关系。
1996年,正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的肖钢,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法律,并完成近三万字的法学硕士论文《论短期资本的跨国流动与国家管制》师从中国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