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将下年度培训需求报至人力资源部统筹执行。
(三)人力资源部除规划实施培训以外,还应做好以下组织管理工作:
1收集、编写适合公司的各项培训课程教材,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完善。2建立资料档案,将各类有实用性的资料编写、翻译、复制、印刷给有关各部门参考使用。3录制、购买或转录培训教学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不定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4如有外语培训需要,根据部门岗位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听说训练,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f5根据需要计划、组织、安排外请培训讲师至公司授课,并负责提供相应参考资料及对员工进行训后考核。6将各部门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进规程进行备份,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核查培训效果、建立培训档案的依据。7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将公司全体员工职称、技术等级、接受过何种培训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培训档案,为公司人员的考核、晋升、考察、奖罚提供依据。第十条企业统一组织培训时,员工应遵守以下培训纪律:(一)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上注明的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如确需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最少提前半天,将有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单交至培训主管处,否则按旷工处理。(二)参加培训期间,不得在现场接听电话或处理培训会课题以外的事情,须将手机或呼机设置为静音状态。违者将在全公司通告批评。(三)如未经请假没有听完全场培训的,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四)在两场培训间隔之后,或在一场培训中场休息之后没有准时进场参加者,按迟到处理。
f(五)两次以上未经请假不参加培训者除按培训纪律予以处罚外,将取消其参加培训的资格并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经济、纪律、行政处罚。第十一条为确保培训质量的保持和延续公司将要求参于人在参与培训后填写培训评价表,从计划、授课人、培训内容、结果四方面进行评价。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在培训后对员工进行跟踪调查。并在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培训部将会向相应部门主管发到《培训后员工表现情况调查表》,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将情况准确详细的填列,并于表上要求日期内交回人力资源部。第十三条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以外,各部门及员工需外出学习培训的,无论公费自费、时间长短,均应事先持培训简章(或培训通知书等)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培训登记表,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第十四条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