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要方式,那么民商事审判活动则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重要力量。五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公平公开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信用;通过审理企业改制和公司纠纷案件,规范国企改制行为,引导商事主体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通过审理破产案件,规范破产行为,严格破产程序,完善市场主体依法退出市场机制;通过审理资本市场纠纷案件,制裁违规行为,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通过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民
f商事审判在调节、引导、规范和完善市场交易行为和秩序方面,发挥了其他审判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探索处置特殊事件方法。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新的交易手段不断出现,一般市场交易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民商事审判领域中的相应体现就是不断出现诸多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和一些突发性事件。各级人民法院在相关法律法规空白,及司法解释一时难以出台的情况下,坚持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探索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妥善地处理了大批有关不良金融债权案件、国有企业破产案件、金融机构破产案件;成功地审理了诸如广国投破产案件、大通证券破产重整案件、银广夏案件等一批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重大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平稳地处理了德隆系、普马系、科龙系等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为如何在审判工作中落实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妥善化解金融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探索了新的道路,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审判观念与时俱进,裁判理念日趋明确。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民主法治不断进步,民商事裁判理念亦随之不断更新。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指引下,民商事法官初步解决了司法观念和法律规定方面的协调和统一。更注重权利平等观念,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公平对待本国和外国当事人;更注重公开审判观念,做到审判规则公开、庭审过程公开、裁判依据
f和理由公开;更注重法制统一理念,努力遏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理案件,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制统一;更注重程序公平和实体公正,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以公正、平等、公开、统一等为内涵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