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发〔2011〕00号
中共委员会
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机关各单位
《干部管理制度》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委员会
人民政府
二年月日党政办公室2年月日印发
共印16份
f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不准串办公室谝闲话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凡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除罚款外全乡通报评判旷工一
f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4、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禁工作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5、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6、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7、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
f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8、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站所一般干部请假半天由站所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半天以上3天以内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