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人员劳动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人员劳动纪律的通知机关
各部室: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为全集团做出表率,特制定本通知:1、上下班时间。上午7:5012:00,下午13:0016:20。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50元(直接从工资中扣除)。3、严格履行请假制度,部室负责人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请假,部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要向部室负责人请假,说明去向。不请假、擅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取消全年的奖金、福利。4、上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严禁离岗、脱岗、窜岗,每发现1次罚款50元(直接从工资中扣除)。5、上班期间严禁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窜门、打牌等,每发现1次罚款50元(直接从工资中扣除)。集团组成由田红军任组长,张延平任副组长,刘军、钱风燕、米培行为成员的劳动纪律检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各部室的劳动纪律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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