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摊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和经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统一布设;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采取由申请人报名,吴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根据报名顺序进行审核确定。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须具备的条件(一)符合经开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二)设置专柜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五)零售场所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六)周边10米范围内无使用明火设施。(七)零售场所内严禁烟火,不得同时销售和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的确定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018年春节期间经开区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采取申请人先报名再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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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确定;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采取申请人报名,吴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根据报名顺序审核确定。(一)报名要求1本方案公示时间:2018年1月23日1月25日在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3天。2报名时间: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3报名条件:(1)经营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证书。(3)近1年内未被列入xx市城市管理领域单位(个人)失信行为黑名单。(4)近3年内在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4报名材料:(1)烟花爆竹经营摊点申请表1份。(2)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复印件)。(3)拟报经营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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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件1份(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收原件,抽签结束后未取得经营权的退还原件)。为规范市场秩序,避免垄断经营,每个申请人只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