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25厘米;左:28厘米;右:28厘米;页眉:18厘米;页脚18厘米。段落:“行距”选15倍。(三)引证体例
f关于引证体例,由于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且不同学科的引证体例也有区别,因而以下仅对《中外法学》引证体例作简要介绍,以供参考。1、注释为脚注,编号连排。文中及页下脚注均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六角括号,文中标注于标点符号外。2、注文中的信息联序为: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版次、页码。3、定期出版物的注释顺序为: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年份及卷次、页码。4、引文作者为外国人者,注释顺序为:国籍(外加括号)、作者、文献名称、译者、出版者及版次、页码。5、页码用“页N”或“页NN”字样。6、引用之作品、书、刊物、报纸及法律文件,用书名号;文章篇名用引号。7、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者,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则直接“同上注,页N”即可;若两次引用之间有间隔,则注释顺序为:作者姓名,见前注N,页码。作者如为多人,第二次引用只需注明第一作者,但其名后应加“等”字。8、参考全文或书中部分内容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者,注释前加“转引自”。9、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10、引用古籍的,参照有关专业部门发布之规范;引用外文的,遵循该语种的通常注释习惯。11、引用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出版或发行的文献,可在出版或发行机构前加注地区名。
f附录2艺术作品类具体要求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2、书法、篆刻:书法类作品包括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作品不少于80个字;软笔书法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字体不限;篆刻类规格不限,附译文。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5、DV作品及微电影: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微电影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1)题材可选取刻苦钻研、创新创业;热心公益、服务三农;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孝老爱亲、见义勇为;文明交通,谦虚礼让等内容。从小视角切入,通过完整和风格化的叙事完成创作。避免塑造脱离实际的“高、大、全”角色,不概念化,不庸俗化。(2)要求叙事完整、情节生动、人物形象饱满、情感真挚,熟练运用视听语言。(3)拍摄器材不限。作品应为AVI、MOV、MP4格式,输出分辨率原则上不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