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镇中心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旧城镇中心学校2012年1月
f旧城镇中心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整体推进,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省教育厅、财政厅《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及利辛县财政局、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明确各级职责,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全部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为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据实核定贫困寄宿生,监督使用好上级近各项标准拨付到学校的经费。二、加强领导,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我镇实施民生工程中投入资金最大,受惠人数众多的一项民生工程。为此,中心学校成立以校长江峰同志为组长,陆向上、刘竞为副组长,宋淼、葛磊、代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学校成立相应组织,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f(二)接受教育局核算中心监督,努力做好核算点工作。2012年,我镇成立了义保经费核算点领导小组。
组长:江峰副组长:刘竞陆向上主管会计:葛磊,记帐会计:代杰围绕核算中心的制度、章程,我校核算点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热情文明、高效优质、廉洁服务,规范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地为全镇中小学服务。(三)严格预算管理中心学校核算点进一步组织培训,指导中小学做好预算,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预算编制制度。2012年,全镇中小学要按照规范的程序,编报部门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程序,完善细化预算内容,确保各项开支按预算执行。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的支付制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由教育核算中心、中心校核算点按计划及时拨付到学校,并对经费运行的全过程实施严密监控。(四)规范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除本子款外,一律不允许再收取其它费用。坚决清理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五)严格管理资金,确保义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