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财产、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项目名称:第二条施工地址: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5、甲方负责签发作业证,对作业证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作业证许可手续。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或统计上报。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f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证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监人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