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并取得甲方认可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日内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第五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4份,发包人2份,设计人2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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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发包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设计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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