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复印件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出示原件
第10页共15页
f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件复印件。
9
其它有关申请材料
注:
1“选择项”栏由工商部门填写;“说明”栏应注明提交的文件、材
料是原件还是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
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
或签字。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
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手工填写申请书
和签字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3《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
书》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到wwwsgsgovc
网站上下载。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自有房产作为分公司营业场所的,提交
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并携带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供核对,租赁房屋
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5本表注中未明事宜,可查阅上海工商网站:wwwsgsgovc
。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第11页共15页
f选择项序号文件、材料名称
说明
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原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出示
原件)。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出示原件
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
印件。
4
名称变更的,提交分公司《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
准通知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外省市公
名称的,还需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司
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营业执出示原件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涉
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出示原件
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
证件的复印件。
6
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
明。
第12页共15页
f7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免职文原件
件、新任负责人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出示原件)。
8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9
其它有关申请材料
注:
1“选择项”栏由工商部门填写;“说明”栏应注明提交的文件、材
料是原件还是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
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
或签字。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自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