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广告制作合同
广告客户中代理单位(甲方):广告制作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便于双方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广告法》中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于在
地区(路线)发布制作墙体广告实施工程。
二、项目价格:墙体广告执行价格为
元平方米,工程预计
平
方米,工程金额预计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
制作为准。
三、工程内容要求:乙方须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墙体广告样稿的任何内容、色彩及图案。
(样稿见附件)。
四、工程期限: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天内完成此项工程,预计为
年
月日至
年月日;雨、雪等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情况除外。
五、若因出现雨、雪等自然因素或特殊情况,且使合同无法履行,受阻碍的一方发生
情况后2日内通知另一方;若甲方对墙体广告提出改动意见,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实际
变更量预以追加费用。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该工程进行前将工程总造价的作为预付款,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付于乙方。待乙方将工程制作
完一半时,甲方再将工程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
元
整,付于乙方;乙方将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当天内将该工程中所有剩余款项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付于乙方。(1、现金2、转账)
七、验收方式:(1)照片验工:乙方送报工程反馈单(含详细地址、照片、面积等)
作为验收依据;(2)由甲方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抽查;(工程验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验收期限:由该工程竣工之日起,不能超过
天,否则视甲方违约,并视为
验收合格。
九、特别约定:因该广告媒体的特殊性,(1)允许总工程量增减,最后以实际工程面
f积结算;(2)广告规格固定时允许实际旗工中规格适当变动,但每块广告面积不得低于规
定面积;(3)允许总工程量的15为流动量,即此有可能被第三者履盖,乙方不但任何
责任,(4)若甲方未如约付款,乙方不对广告发布后的质量问题承担任何责任,并视甲方
违约。
十、甲方应提供相关合法证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产品合格等),否则因此
引起纠分由甲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甲方在验收时间内对工程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两周内
修复,在两周内没有修复则视为乙方违约;或甲方未按此合同约定的形式付款给乙方,乙
方有权停止画面施工,并视为甲方违约。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协议中条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