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执业兽医注册许可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执业兽医注册许可(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本法所称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本法所称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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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部门制定。本法所称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在市县域内进行执业兽医注册的个人。六、申请材料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勘察2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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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执业兽医注册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政务中心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并将材料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个工作日)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考核组进行审核材料,考核组汇总提出审查意见(限10个工作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局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限3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