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和要求以《工作联系单》形式(不少于一式5份)书面报告监理部或业主方复核,通过监理部转告业主通知设计人员来现场解决问题。4、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及收发文规定
⑴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各参建单位都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专项验收规范、工程所在地省市有关《房屋建设工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
f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等规定,认真履行对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职责,随工程进展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工程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通常不少于一式5份。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移交工作。
⑵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涉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的业务联系,一般从施工图纸移交、材料进场检验、工程变更、工程验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地协调事项,都应汇集到工地项目监理部,由监理部人员根据事先制订的行文和事务处理程序办理。
⑶工地各种信息、资料的传递通常都应以书面形式,一般不少于一式5份,并要有各单位项目部经理的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有效文本。参建各方都应信守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签收登记手续。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准确,具有可追溯性且字体要清楚,内容要言简意骇,采用A4纸电脑打印件。5、周报表、月报表编报规定
⑴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在每周六下午5:00前向项目监理部递交书面施工周报表。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周内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小结,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图,监理例会或专题会议需落实、执行事项的处理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和偏差的原因,提出下一周工作的安排和质量、安全及施工进度的纠偏措施,提出需设计方、业主方、监理方解决、处理的问题及其他需告知的事项。
⑵每月25日17:00前向项目监理部、业主方递交正式的施工月报表。其主要内容类似施工周报表,但应该更详尽。
⑶施工周报表、月报表递交份数至少为一式5份并交电子文件两份。6、工地例会及重大事项协调制度规定
⑴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研究确定各方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主要议题。
f⑵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周应定期召开监理工地例会不少于一次。参加监理工地例会的各方包括:业主、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监理、设计等单位的项负责人或其代表;通常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