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协议书
众筹协议书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众筹协议书司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股东投资人:
编号:
身份证:
二、投资
1、公司投资总额人民币大写:※仟百拾万元整
(¥
元)
2、股东投资情况出资人民币大写:※
(¥
元),持有公司股份
拾万元整
三、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多人股份制公司以持股够高的前七至十一位大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持股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五、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所有持股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一致通过后,由董事会决策下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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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会议和提出合理建议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状况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动作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状况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能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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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r